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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同案嫌犯能公开的就公开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新闻日期:2013/7/4

  “李某”同案嫌犯能公开的就公开

  和“李某”一起涉嫌轮奸的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据报道,3日上午,据知情人透露,该人是一名23岁男子,姓王,北京市东城区人,系某公司职员。

  民众苦苦追问同伙身份,是对司法公平的监督和期待,对这种监督热情,应该予以呵护,以避免事件走向闹剧。唯一一名成年同伙身份已经确认的消息,并非来自官方渠道,而是来自“知情人透露”,这是一种悲哀。信息不对称之下,只会无端增加猜疑、猜忌,对于公共事件而言,沉默并非是金,相反,当说不说,只会催生谣言。

  官方的沉默,固然自有其理由甚或担忧,但另一方面,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刑事案件,如何进行有限公开,一定程度上满足百姓的知情权,我们还缺少规范。

  在信息公开问题上,警方应该把握住主动权。公安部门应该以顶层设计的方式出台办案公开规范,这既是警方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办案为民、勇于接受监督、公正公平办案的本意和路径。□欧木华(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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