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事后,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鲍局长回应称,两位民警在处置这件事时,反应有点慢,有些迟钝。 “如果打分的话,这次处置是得不了高分。但民警不存在不作为、胆小怕死。”
面对杀人犯残忍行凶,两位民警迟迟未做有效阻止。这种行为,无论如何不能用“不存在不作为、胆小怕死”来解释。贪生怕死其实是人之常情,但是,警察不是常人,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常人贪生怕死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两位警察的所作所为,公众完全可以从现场视频中进行判断。如果媒体的记者有机会,真应该去采访一下这两位披着警服的男人,请他们实话实说,他们当时心里是怎么想的?是不是如局长所说,仅仅是反应迟钝?
对当事民警行为的判断不难得出,但同时公众不得不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比这两位民警的行为更令人发指和寒心的,是他们的上司,那位公安分局局长的解释。作为警察,躲在安全的地方,眼看着无辜的生命在自己眼前被残害,这种行为如果不是“不作为、胆小怕死”,那么又是什么?难道真如局长所表示,那仅仅是一种不能得到高分的、对极端事件不甚优秀但仍属正常的处理?如果是这样,那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的职责谁来担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遇到巨大威胁的时候,警察退避三舍,也当属是合情合理?
一直以来,人民警察就是人民群众得以安居乐业的安全保障,人民警察为人民,在中国的土地上绝对不是一句空话。绝大多数的公安干警,都以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为己任,在危急时刻,不惜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也许,蚌埠市公安局禹会区分局的上级单位,应该在严肃处理这两位贪生怕死的民警的同时,好好给这位冷漠的分局长评估一下,综合他平常的表现和此事件后的应对,看看他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究竟能打多少分?究竟还适合不适合在人民警察的队伍中,占有一席之地?(侯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