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9日电(记者马学玲)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9日将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
记者获悉,这一司法解释将于29日上午10时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对外公布。届时,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将出席发布会,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
“炸弹”满天飞 虚假恐怖信息频刺激公众神经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给广大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
确如其言,仅今年以来,国内就曾连续发生多起机场航班“诈弹”事件,影响数十架次航班。为此,最高检今年6月初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依法引导取证,确保从重打击。
该则通知进一步明确,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以后向不特定对象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对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引起公众恐慌,或者致使航班无法正常起降,破坏民航正常运输秩序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除航班“诈弹”之外,其他方面的“炸弹”也频频刺激公众神经。今年7月中旬,三名传播“有人要炸北京地铁”等谣言的嫌疑人被北京朝阳警方刑事拘留,而女歌手吴虹飞因扬言炸建委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一事,更是引发各界强烈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