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发布,意见从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和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要求。其中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相关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一些开建后又不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将受到约束。
《意见》摘要
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
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
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平台建设
1规定重点部门新闻发布频率
发言人将不能只成为一个摆设。意见指出,要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对于新闻发布,意见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比如,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每年应出席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
此外,国务院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实效;对于各省市也都提出要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要求。
2 负责人应主动接受在线访谈
一些开建后却又不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将受到意见的约束。意见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查询等提出要求,要求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应主动到政府网站接受在线访谈。
3 利用微博微信及时发布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开通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热线电话建设和管理,清理整合有关电话资源,确保热线电话有人接、能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