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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家著名动画机构联合倡议 做对孩子们有益无害的动画片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新闻日期:2013/10/20

  二十家著名动画机构联合倡议

  做对孩子们有益无害的动画片

  央视动画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大动画制作机构、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等十大动画播出机构近日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希望全国同行承诺决不制作播出含有暴力、低俗、危险情节、不文明语言的动画片,切实保证动画片在未成年人成长中发挥积极健康的引领作用。

  倡议书指出,近年来,我国动画产业快速发展,国产动画片生产数量大幅增长,艺术质量不断提高,大大丰富了少年儿童的精神生活。但与此同时,个别动画片存在暴力失度、语言不文明等问题,个别危险情节还被未成年人效仿,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社会舆论关注。动画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创作播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动画作品,使动画片成为未成年人开拓眼界、提高素质的良师益友和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精神园地,形成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绿色环境。

  倡议书提出,动画片要主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积极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抵制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坚决防止封建迷信、伪科学、有害思想和不良习气侵蚀毒害未成年人。动画片应注重正面情节示范,以此引导未成年人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和行为规范。

  倡议书提出,避免在动画片中出现暴力、血腥、恐怖、低俗、色情的情节和画面,避免出现容易被儿童模仿的攻击、伤害、自残、虐待、犯罪等行为,避免在动画情节中出现将日常用品用于危险用途。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不在动画片中使用粗话、脏话以及带有侮辱性的语言。

  倡议书提出,要坚守对孩子负责、向艺术致敬的信条,舍得花时间、下力气、上资源,精心打造艺术精品,绝不让平庸劣质动画片出现在荧屏银幕上。动画片制作播出机构要尊重艺术规律,维护市场秩序,电视台购买动画片要按质论价、正常交易,须向制作机构支付版权费用,不得向制作机构收取播出费用。

  倡议书提出,要加强从业人员在职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动画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认真听取对待群众意见,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整改,对含有不良内容、不文明语言的动画片一律不发行、不播出,确保所有动画片对孩子有益无害。

  据悉,针对最近群众反映个别动画片中存在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的问题,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公司、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已开始对《喜羊羊》和《熊出没》系列片进行全面修改,修改过的动画片再送电视台播出,防止对未成年人造成误导。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于年内出台《国产电视动画片内容标准》,对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等方面做出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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