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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调整违背承诺实施细则 违约赔10%成交额

责任编辑: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新闻日期:2019/9/2

淘宝、淘宝双十二

【亿邦动力讯】 8 月 19 日消息,淘宝网针对《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违背承诺-违背发货时间承诺规则进行调整,此次规则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正式生效。

在更改后的规则中,《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与《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均对违背承诺方面要求,若卖家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的,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特殊商品除外。

其中,《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还要求卖家未在淘宝网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违约金的,除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向淘宝网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扣A类 6 分、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等措施。

《淘宝网关于违背承诺实施细则》则对保险、餐饮美食、服务商品等特定类目一级类目,卖家违背发货时间承诺的,须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 元,违约金最低不少于 1 元。

关于违背承诺违约金方面,违约金是商品实际成交金额(不包括邮费/红包的金额)的10%。若同一订单中多笔交易,按照被投诉成立的多笔交易总金额的10%计算,同一订单最高不超过 1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

此外,同一门户双方付款时间在 24 小时内的多笔订单合并计算最高不超过 100 元,最低不少于 5 元,特定类目商品最低不少于 1 元;不同门户双方的多笔订单被投诉成立,以订单为单位,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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