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的流程和手续?

时间:2013.05.16 发布人:hk**8sdm

**迁移的流程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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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hk**8sdm用户在2013.05.16提交了关于“宋小女张玉环**迁移的流程和手续?”的提问,欢迎大家涌跃发表自己的观点。目前共有1个回答,最后更新于2024-08-24T15:48:47。大家好
我是2009年毕业于烟台山东工商学院,上学的时候**随着从临沂迁移到烟台,毕业时直接与当地的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也随之从学校直接转到单位,目前已核实**以集体户形式落在烟台开发区福莱派出所。目前已从**所在地的单位辞职。
请问:
1.毕业两年了,如果我想把**迁移回老家(临沂),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
2.请知道达人回复的越详细越好,小生对这个知之甚少。
3.我需要在老家和烟台这边分别准备什么**?
4.准备**的话需要在那些行政单位办理?
小生拜谢!!!希望大家能够帮助她。

详细问题描述及疑问:大家好
我是2009年毕业于烟台山东工商学院,上学的时候**随着从临沂迁移到烟台,毕业时直接与当地的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也随之从学校直接转到单位,目前已核实**以集体户形式落在烟台开发区福莱派出所。目前已从**所在地的单位辞职。
请问:
1.毕业两年了,如果我想把**迁移回老家(临沂),需要什么流程和手续。
2.请知道达人回复的越详细越好,小生对这个知之甚少。
3.我需要在老家和烟台这边分别准备什么**?
4.准备**的话需要在那些行政单位办理?
小生拜谢!!!期待您的答案,希望你能感受到,我最真诚的谢意 !

希望以下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第1个回答

用户名:c83399036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对办理**、居民身份的有关手续、权限、时限作出规定如下:
一、办理**
(一)出生登记
1.婚生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明》、父母《结婚》、《**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1998年7月22日前出生的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明》、父母《结婚》、《**簿》、母亲**在市、县(市)外,需提供母亲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婴儿未落户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父母**迁往本市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明》、父母《结婚》、《**簿》、父母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未落户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父母办理结婚登记前出生的婴儿随母亲问答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医学明》、父母亲《结婚》、《**簿》、父母针申请报告,由派出所户值村具唱己剧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5.国外出生的婴儿回国随母亲或父亲落户,凭婴儿《出生》(译为中文)、《中国**》、《结婚》、《**簿罪专迅群庆优此效工毛争》,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资部地往杆州观胜请育办理。
6.非婚生婴儿随母落户,凭婴儿的《出生医学明》、生母书面申请报告、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情况报告、《**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局户政科科长审批。
7.非婚生婴儿随父亲落户,凭婴需根德妒践华输几选如儿的《出生医学明》、钱查出父亲申请报告、《**簿》、法院判决或DNA鉴定或《公**》,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局户政科科长更效装温后丰石气镇审批。
8.父母在国外,出生的婴儿要求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其它亲属落户,凭婴儿《出生》(国外出生的,需附《中国**》及译为中文的《出生》)、父母《中国**》或《中国**》复印件、父母《结婚》、与被投靠人关系明、被投靠人**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局户政科科长审批。
(二)注销**
1.将商旧明公民正常死亡申报注销**,凭《露斤视未阻三长死亡医学明》或火葬明或村、居委会明或死者单位明、《差持江就管裂灯倍满**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地境晚接树针明陆叫.公民非正常死亡,凭死亡地公安机关明或法院宣告死亡明、《**簿》间木将拿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公民出境、出国溶去安专矿需式定居凭出境、出国批准通知书、《**簿》、∮民身份》(身份丢失的,本人写出报告),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公民出境、出国定居后,**未注销,现要求注销的,凭
出境出国人员的《**》或《**》复印件或《委托书》、直系亲属申请报告、《**簿》、∮民身份》(身份丢失的,需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声明本人公民身份号码作废,凭“声明作废”的当日报纸),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5.公民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6.**注销**,公民下声三落不明贰年以上,凭法院失踪或死亡判决或直系亲属申请报告、《**簿》,由派出所户籍内矿做生勤民警受理,经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报所长审批。
着才花三)市、县(市)外迁入
味赵应白元预影1.原**在本辖区的复员退伍人落户,凭复员、退伍人申报**介绍信、《**簿》(与注销**时住址有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入伍时注销**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原**不在本市区、县(市)的复员退伍人投靠本市区、县(市)直系亲属落户,凭市、县(市)公安局签章的复员、退伍人申报**介绍信、《**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原**在本市区、县(市)的解除劳教、释放、刑满释放、假释人员落户,凭《解除劳教通知书》(副本)、《释放》(副本)、《**簿》(与注销**时住址有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原**在市、县(市)外的解除劳教、释放、刑满释放、假释人员投靠本市、县(市)直系亲属落户,凭解教通知书(副本)或释放(副本)、本人申请报告、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明、被投靠人单位或村、居委会亲属关系及情况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
5.境外、国外人员回境内、国内定居的,台湾同胞凭省公安厅批准的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港澳同胞凭省侨务办公室定居批复文件、华侨凭省公安厅出入境部门签发回国定居,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6.原**在本市、县(市)的自费留学生、劳务、应聘等人员回国落户,凭《中国**》或有效入境明、《**簿》(与迁出时住址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时**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7.原户籍在本辖区的退学学生**落户原籍,凭学校退学批文或退学明、《**迁移》、∮民身份》、《**簿》(与迁出时住址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时**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8.原户籍在本辖区的肄业、结业学生**落户原籍,凭《肄业**》或《结业**》、《**迁移》、∮民身份》、《**簿》(与迁出时住址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时**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9.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县(市)已落实就业单位**落户,凭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和《毕业**》、《**迁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0.原户籍在本市、县(市)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落户,凭《毕业**》、**迁移(与迁出时住址变动的,经查询人口信息系统无信息的,需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时**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1.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迁回生源所在地,后落实就业单位,跨县(市)迁移,凭市、县(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迁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2.由人才储备中心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凭市、县(市)公安局签发的《**准迁》或人才储备中心落户通知书、《毕业》、《**迁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3.干部、工人调动、退休干部落户,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发的《**准迁》、《**迁移》、∮民身份》、《**簿》、《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县(市)不需提供《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下同〕,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4.转业干部落户,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章的队转业干部**迁入审批表、住房明、《**簿》、《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5.引资引智落户,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发的《**准迁》、《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迁移》、∮民身份》、《**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6.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改派,凭市、县(市)公安局签章的报到、《毕业**》、《**迁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7.普通大中专录取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需要迁移**的,凭市、县(市)公安局签发的新生落户通知书,省、市教委招生花名册、《**迁移》,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8.学生转学,凭市、县(市)公安局签章的《**迁移》、集体**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9.成立集体户(员工20人以上可成立),需提供企业房屋所有权或有效的生**经营场所(含营业用房)租赁合同,企业法人签名的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本单位负责管理集体**的部门、人员名单,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20.对引资引智类别人元求挂靠亲属家庭户内的,凭本人申请报告、挂靠户主《**簿》、双方到场,户主签字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注: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因贷款未还清,无法取得毕业**的,可凭学校明办理落户手续。凡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迁移,需交身份标准相片两张,并办理身份换手续。
(四)市内、县(市)内移入
1.住房搬迁,凭《房**》或有效住房明、《**簿》。
2.夫妻投靠,凭《结婚》、夫妻双方《**簿》。
3.投靠直系亲属,凭直系亲属关系明或民警调查明、双方《**簿》。
4.分居立户。家庭成员居住一处**同生活的立为一户;子女或兄弟姐妹结婚后虽住在一起,但已分开生活的,可以分户;独身居民可自立一户。办理立户凭《**簿》。
以上均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凡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变动的,需交身份标准照片一张。
(五)市、县(市)迁出
1.干部、工人调动、离退休、居民婚嫁、投亲、购房等**迁出市外,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迁》、原籍地《**簿》。
2.普通大中专录取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簿》。
3.退学学生**迁回原籍地,凭学校教务处退学批文、集体《**簿》。
4.肄业、结业学生**迁回原籍地,凭《肄业**》、《结业**》、学校明、集体《**簿》。
5.普通大中专毕业分配(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集体办理凭学校花名册、集体《**簿》,个人办理凭《毕业》、《报到》、集体**簿活页。
以上均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六)**项目更正更改
1.未满18周岁公民要求更改民族,凭父母申请报告,区、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年满18周岁公民要求更改民族,凭区、县(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明、本人申请报告、《**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3.公民要求更改籍贯,按申请人祖父的籍贯更改(提供祖父籍贯明,更改台湾省籍贯需提供对台**明,按统发〔2001〕32号文件规定)、《**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4.公民要求更改出生地,凭原籍地派出所明或《出生医学明》、本人申请报告(未满18周岁由父母书面申请报告)、《**簿》,申请出生地改为国外的归侨,需提供县(市)、区以上的侨**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5.学龄前儿童改名,需提供父母申请报告,父母《结婚》、《**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6.16周岁以下公民更改名字,需提供父母申请报告、学校明、父母《结婚》、《**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7.公民要求更改性别。凭本人申请报告和国家指定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的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
8.16周岁以上改名或增加别名,凭本人申请报告、一贯学历明或单位查阅一贯人事档案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申请报告,并提供父母《结婚》)。
9.更改姓氏,凭本人申请报告、父母《结婚》或《离婚》、《**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长或县(市)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提出申请报告,并签字盖章)。
10.更正出生年月日,凭本人申请报告、单位人事部门查阅一贯档案明、招工(入伍)登记表及调资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学籍或记载出生日期的一贯有效历史**、《**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局户政处处长或县(市)局分管领导审批。(未满18周岁人员由父母申请报告,并提供父母《结婚》)。
11.出生年月日属电脑录入差错的,凭:原始**底册,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签注属电脑录入差错,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
12.公民要求更正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等项目自然变更,需提供毕业**、结婚或离婚、单位明,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13.属公安**工作出错(除出生年月外),有依据可查、复印出错依据(底册、**簿),应给予更正,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譬****丢失
1.1995年(含95年)后《**迁移》丢失,凭本人书面申请报告,经派出所查询人口信息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出具未落户明,由迁出地派出所补填《**迁移》后,参照迁入类型条款,给予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2.1995年前《**迁移》丢失,凭本人申请报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明,其它手续参照迁入类型条款,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审批。
3.自费、劳务人员回国**丢失,凭登报声明作废的当日报纸或入境口岸明、本人申请报告、注销地派出所明、亲属关系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4.释放丢失,凭释放机关明、本人申请报告、注销地派出所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5.复员、退伍人申报**介绍信丢失,凭区、县(市)复退**明、本人书面申请报告、《退伍》、注销地派出所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
6.出生丢失,凭原接生单位《出生医学明书》或《出生》存根复印件并经接生单位签章认可或接生单位出具的明(无法提供出生明,由社区民警调查笔录),其它手续参照出生婴儿随母或父落户条款,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审批。
7.**簿、居民身份丢失,凭户主申请并**簿或居民身份报告,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办理。
(八)市、县(市)外迁入,由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窗口办理或签发《**准迁》
1.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权所有人系本人所有或直系亲属**有的,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可以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申请“三投靠”。办理手续,凭《房**》原件或《**权备案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权人关系明、《结婚》(注:若**权属两人以上**有,情况特殊的,需通知**权人到市、县(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
2.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权所有人系非直系亲属**有的,只允许其中1人及该人直系亲属享受购房迁入**政铂其他人必须声明放弃。办理手续,凭放弃声明书、《房**》原件或《**权备案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权人关系明、《结婚》。
3.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权人离婚要求随迁子女**,子女必须判归迁入方方可迁入。办理手续,凭《房**》原件或《**权备案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权人关系明、《离婚》。
4.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权人离婚后,另一方死亡,要求办理随迁子女**(含原判给另一方的子女)手续,凭《房**》原件或《**权备案明》、原籍地《**簿》、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权人关系明、《离婚》、派出所出具另一方死亡明。
5.继承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房改房),可按人均25平方米面积准予迁入夫妻、父母、未婚子女等直系亲属,已婚子女按人均面积可以整户迁入,不允许拆户迁入后再申请三投靠。办理手续,凭《房**》原件或《**权备案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原籍地派出所出具与**权人关系明、《结婚》,但原**权人**仍在原址未搬出的,新**权人不得迁入。(注:若**权属两人以上**有,有特殊情况通知**权人到市、县(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
一套商品房只可享受一次,二手房原**权人虽未享受,但**仍在原址未搬出的,新**权人不得迁入。
6.父母投靠子女,凭双方《**簿》或户籍明、投靠人**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明或子女所在单位出具父母与子女关系明,《**权》或有效住房明。(父满60周岁、母满55周岁,父母有退休的不受年龄限制)。
7.夫妻投靠,凭夫妻双方《**簿》或户籍明、《结婚**》(福州市区结婚登记须满三年)、**权或有效住房明。
8.子女投靠父母,凭父母结婚、未成年子女**所在地户籍明或《**簿》(已超过18周岁的普通中专、技工、职高、高中在校学生需出具学校在学明和有效学生),父母《**簿》、当地派出所或单位出具的子女与父母关系明、《**权》或有效住房明。(投靠继父或继母需提供生父或生母《离婚》或生父母死亡明,由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审批)。
9.凡已在我市、县(市)落实接收单位的40周岁以下国家承认学历的**教育大专以上毕业生,凭市人控办《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毕业**》、原籍地《**簿》或户籍明。
10.凡在我市、县(市)投资达80万元人民,年上交税额达到30万元人民,在市、县(市)注册、年生**总值达到500万元人民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的人员,办理**凭:市人控办《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书、原籍地《**簿》或户籍明。〔县(市)投资金额可按县(市)政府规定执行〕。
11.工作调动,凭《调令》复印件、《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簿》或户籍明、住房明、省人事厅或市人事局《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
12.引进人才,凭《调令》、《职称》、《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簿》或户籍明、住房明。
13.拆迁**冻结,凭《福州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房地**管理局房屋拆迁通知书》、通知派出所冻结**。
14.榕籍知青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要求回原籍的,凭市劳动局《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榕籍知青有效明、住房明等、本人申请报告、身边无子女的明(申请随迁一个已成年子女)、**所在地《**簿》或户籍明。
15.易地干部离休要求到市、县(市)安置的,凭市人控办《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原籍地《**簿》或户籍明、《离休》、住房明。
16.录取公务员,凭《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籍地《**簿》或户籍明、《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17.转业干部,凭省、市转业安置办或组织部门《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队转业干部**迁入审批表》、《转业》、投靠人《**簿》、《结婚》。
(九)由市局或县(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审核办理或签发《**准迁》
1.凡已在我市落实接收单位的40周岁以下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毕业生(含高职、技校),凭我市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执照、社保手续、劳动合同和《毕业**》、原籍地《**簿》或户籍明。
2.随家属,凭《干部家属随报告表》、《结婚**》、《任命书》、市公安局要求协商函、《**簿》或户籍明。
3.国际船员,凭主管单位明、《海员》、《结婚**》、投靠人《**簿》。
4.市、县(市)外普遍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改派,凭《报到》、改派审批表、《**迁移》、《毕业**》。
5.普遍大中专(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录取学生,凭学校介绍信、高招办花名册。
6.普遍大中专(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转学,凭省、市教委批复文件、《**迁移》。
7.驻榕办,凭市人控办《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住房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驻榕单位申请常住**人员审批表。
8.成批成建制,凭市人控办《市区**准入条件确认通知书》、住房明、原籍地《**簿》或户籍明。
9.市人才储备中心接收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落户,凭市人才储备中心落户通知书、《毕业》、《**簿》或《**迁移》。
10.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迁回生源所在地,后又落实就业单位的,凭设区市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或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和《毕业**》、《**迁移》。
11.原籍在本市、县(市)外的,因父母双方**已迁入市、县(市)的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落户,凭《毕业**》、**迁移、原**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明、父母亲《**簿》。
12.留学人员落户,凭留学人员来闽工作通知书、省、市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留学人员明、接收单位明、《中国**》、住房明。
13、出国定居未满1年要求回国落户,凭《中国**》、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户籍明、住房明。
(十)其它
1.1992年4月1日之前抱养子女,办理落户需提供养父母申请报告、弃婴发现地派出所明、村、居委会明、养父母《**簿》、《结婚》,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经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笔录,逐级呈报,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或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
2.1992年4月1日之后抱养子女,办理落户需提供养父母申请报告、区县级民政局签发的《收养》、养父母《**簿》、《结婚》,由派出所窗口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或县(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审批(**已落在福利院的儿童须提供**簿或户籍明)。
3.易地复员退伍人安置,由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长审批。
4.按榕公境〔2003〕058号文件规定的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部分村、居委会**迁出,由市局户政处户籍科长审批。
5.因退休、退职、辞职、下岗职工要求回原籍落户的,凭本人申请报告、《退休》或退职或辞职或下岗有效明、原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何时何地迁出**明、《**簿》或户籍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随迁人员关系明、《结婚》、《**权》,由派出所窗口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县(市)公安局*长审批。
6.未成年子女因父母出国、服刑、死亡,投靠本市、县(市)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生活,需提供父母注销**明或法院判决书、父母《结婚》、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明、《**簿》,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或县(市)公安局*长审批。
(十一)办理**时限
1.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或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经审核,手续齐备的,当场办理。
2.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所长审批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包括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及社区民警调查)。
3.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报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科长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县(市)13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5个工作日→分局5个工作日或县(市)公安局8个工作日。
4.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局、县(市)公安局户政处户籍科长、户政科科长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县(市)13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5个工作日→分局5个工作日→市局5个工作日〔派出所5个工作日→县(市)公安局8个工作日〕。
5.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逐级呈报,经市局户政处处长审批的,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其中:派出所6个工作日→分局6个工作日→市局户政处经办6个工作日→市局户政处户籍科科长〔县(市)公安局户政科长〕6个工作日→市局户政处处长〔县(市)公安局*长〕6个工作日。
内容多了些,希望对你有帮助!

二、办理居民身份
(一)受理
1.初到龄申领,本人凭**簿、本人学生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民身份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受理。对申领人出具的明,应按年月日的顺序装订留存备查。
2.丢重新申领和到期换领**的,本人凭**簿、本人相片,并填写∮民身份申领登记表》,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直接受理。但启用无底居民身份制作系统后,已扫描过符合制标准相片的,不需再提供相片(到期限换领和自领十年后群众要求换照片的除外)。未扫描过符合制标准相片的,由本人提?/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