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让我感到满意的答复,落实上却让我最不满意。”全国人大代表、吉林大学第三医院教授王维忠表达着自己的困惑。
去年,王维忠代表提出了《名人不该助违
法广告之乱》的建议,认为一些名人参与违法医疗广告拍摄,误导了消费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很快给予了答复。
“我对这份答复特别满意。”王维忠说,“看得出他们对治理违法医药广告做了许多工作。”
王维忠注意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查处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通知》、《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等。有关部门也确实查处了一批违法医药广告。
但是,实际效果并没有让王维忠满意:“到目前为止,违法广告欺诈、误导患者的现象非但没有减少,而且泛滥成灾。”
王维忠举例说,国家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广告,有一家地方都市报纸广告违法率达100%。“这家报纸刊发广告从来不用审批,啥大话都敢说,1/3~1/2的版面刊登违法医药广告,毫无顾忌。”王维忠说,该报对有关管理部门的批评根本不理睬,原因是“缺乏铁的手腕,处理力度不大”。
“责令停止医药广告发布的决定早该作出,但却瞻前顾后,顾虑重重。”王维忠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执法缺位,纵容了违法广告。”
王维忠认为,这种情况,使一些原本遵守法律、法规的媒体也产生了错觉,以为刊登违法广告“赚大钱,没风险”。
对此,王维忠建议,立即停止那家报纸对医药广告的发布权,并对去年以来发布的违法医药广告逐条逐件进行审查,依法严惩。同时,他要求对其他报刊和电视台的违法医疗广告一并统计,对拒不改正者取消医疗广告发布权。
王维忠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交建议,要求有关部门用半年时间彻底治理违法医药广告,对不作为的有关部门进行问责。这次,他希望能得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正式答复,并将处理结果在新闻媒体通报。
“我只看行动和结果,而不仅仅是漂亮话。”王维忠说。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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