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对象:中国范围内经营的企业、媒体单位、广告公司、公关公司、咨询公司等,或者独立为企业做事件营销品牌传播的策划人。
参选标准:
1、选送案例实施时间为2002年1月至2005年10月;
2、选送单位及个人须对选送案例的真实性负责,案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肖像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责自负;
3、入选案例营销所借助的事件为全国及地方重大事件,案例所服务的企业和产品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4、入选案例具备一定的专业性,也具备一定的可读性;
5、入选案例核心策略清晰,执行落实到位,营销效果良好。
评选流程:
案例参选——知识产权认证——专家参评——参加论坛颁奖
入选回报:
1、入选2005中国十大事件营销经典案例的单位(或个人)可派1人免费参加首届中国传媒领袖与企业家高峰论坛(食宿自理)。
2、为入选2005中国十大事件营销传播案例者颁发“2005中国十大事件营销经典案例”证书。
3、优秀案例由论坛组委会结集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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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事件营销经典案例参选登记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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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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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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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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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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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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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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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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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策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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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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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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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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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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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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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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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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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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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核心 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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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效果 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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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 活动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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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愿意参加首届中国传媒领袖与企业家高峰论坛? □是 □否 | ||||||
详情请登陆: www.gycm.com
首届传媒领袖与企业家高峰论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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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表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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