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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听信误导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2-7-4
    本报讯昨日,李女士向记者反映:13岁的女儿为了治脸上的青春痘,竟去买了某品牌避孕药。女孩则告诉笔者说:“我是看了杂志上的广告才去买的。”

  笔者找到了这本少女阅读量极大的杂志,在6 月上半期上刊登着这则名为《清湛玲珑女儿心》的广告:“来自荷兰的现代口服避孕药×××是一种能够标本兼治的药物,其中合理的雌、孕激素比例不仅使避孕效果更好,更可以调节女性体内激素。服用一段时间后女孩的皮肤会有明显改善,变得光洁,富有弹性,脸上的痘痘也会慢慢消失……”

  据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的计划生育办公室曹主任说,青春痘的产生与各种因素有关,不仅仅是激素过高的原因。避孕药肯定不是治青春痘的首选药物。如果18岁以下的青少年擅自长期服用避孕药治青春痘,肯定会对肝脏产生不良影响,严重影响健康。广告界业内人士告诉笔者:这样的广告是本末倒置,作为一种避孕药,竟将治痘作为广告的诉求点,而且没有提供相关数据来证明,这明显是违反广告法的。(实习生冯越)

 

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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