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滚滚商机,精明的商家自然要使出浑身解数开展促销活动,这无可厚非。但如果用设陷阱的方式,摆个“花头”来 蒙蔽不知情的消费者,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据物价部门介绍,所谓的“全市最低价”、“进价销售”,其实里面有“鬼”。在消费旺季到来的时候,商家都会使出这一招,其推出的“全市最低价”有时并不是最低价,而是“全市统一价”;有的纯属是信口雌黄,欺骗顾客。买一送一的“送一”,其实大多是质劣价低产品。有的商家打着“血本甩卖”等种种降价宣言,只是一个幌子,目的是用“无可奈何”的“可怜”相,博得消费者怜悯之情。还有的利用消费者对高科技的崇拜心理,不论什么类型的商品都贴上高科技的外衣,比如无辐射电视、健康空调、新概念高智能DVD等等。其中不乏只是迷惑人的新概念炒作,并没有什么实际功能。
摆个“花头”给消费者,对商家来说,在一定的时间内也许能赚上一把,但从长远看,这无疑等于自杀,因为消费者不会永远是傻子。更何况国家有关部门已作出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凡是降价销售商品,都必须使用降价专用标签和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现价。如果有的商家仍在搞虚假降价,或者进行价格欺诈,消费者就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此看来,任何商家想在市场竞争中取胜,根本之策还是以真情实意去感动“上帝”,以货真价实去吸引“上帝”,以特色服务去争取“上帝”,一句话,得有真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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