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监局陈元胜副局长指出,打击虚假药品广告是一项长期任务,目前一些广告仍具有很 大的诱惑性、欺骗性和隐蔽性,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某些媒体仍在顶风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据有关部门对2000年11月16日至30日的监测,合格率不足30%;二是一些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为推销药品,与医疗单位或有关学术机构合作,举办现场疾病咨询或义诊,派发未经审查的广告资料,有的还现场赠送或优惠其药品;三是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介,举办各种各样的某某疾病的知识讲座或咨询热线,请所谓专家或病患者现身说法进行药品推销及广告宣传;四是广告主和广告发布媒介伪造药品广告文号作非法医疗广告;五是个别经营者或药品承包商,大量印发未经审查的非法药品广告,在街头、药店或住宅区散发;六是保健食品、食品和消毒用品等非药品、类药品在宣传中,夸大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适应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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