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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广告”泉州管理者孤掌难鸣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1-19
    近段时间,报纸纷纷披露了泉州街头的垃圾广告泛滥,并对造成市民生活污染的性药广告及其他一些非法广告的产生根源作了深层报道。

  日前从泉州打假办获悉,由于主管业务的不同,他们打击的一般是装订成册的印刷出版物,审查其是否有合法出版手续及是否按《国家印 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而在大街小巷及居民楼道散发的印有商业性广告的宣传单,这就应该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查处。打假办可以配合行动。

  而市工商局广告科却表示,市场广告监督管理机构对此也是“孤掌难鸣”。据该科同志介绍,印刷纸上印的广告文字,当然属于广告媒介,也是广告内容。但是工商仅是监督机关,而非审查机关,在具体查处中,牵涉多家部门,仅工商一家难以保证杜绝此类现象。

  据悉,按照国家工商局2000年1月13日第95号发布的《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凡发布于商场、药店、医疗、服务机构、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印刷品广告,上述场所的管理部门应对自己辖区内散发、摆放和张贴的印刷品广告负责管理,对违反广告法规规定的印刷品广告应当阻止其发布。他们呼吁政府牵头,各部门联合开展查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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