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行业新闻 >> 广告资讯 >> 正文

曾有电视台提出“缓禁”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3

      此前,有部分电视媒体提出,因为早就跟广告商签下播出合同,而且播出时间延续至8月以后,一旦禁播涉及违约,不仅拿不到应得的钱,而且还导致自己被迫违约,得向广告商赔偿钱款。

  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委员会副主任金国强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之前的沟通中,也有电视媒体提出类似请求缓禁的要求,但一概遭到政府部门驳回,因为作为电视媒体,本来就应该把好审核关,不该让此类夸大事实、容易对消费者产生不良影响的电视购物广告登上荧屏,因此,以“担心合同违约”来请求缓播是不合理的。

 

来源:东方早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