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祥春节期间,以十二生肖拜年的
广告形式,名动江湖。引起社会排山倒海的评论,其中多以负面恶评为主。
国内某著名门户网站调查显示:占绝对多数网民对他们的广告内容表示反感。面对这样的一个社会效果,作为律师的我认为,恒源祥十二生肖拜年广告涉嫌挑衅《广告法》。
在《广告法》第七条中其实早有明文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这里对广告内容就做了原则性的要求。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体和心情健康舒畅。在这里“广告内容”应该是做广义解释,即包含了广告推广的产品主题,也包含了由声音,图象,色彩,速度,时段等有机组成的表现形式。两者结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广告内容。
其中声音,图象,色彩,速度,时段等有机组成的表现形式,也应该符合《广告法》原则性规定,即有利与人民的身心健康。而不能片面以产品主题合法而忽略表现形式而存在的法律瑕疵。
恒源祥十二生肖拜年广告,以单一静止的主题画面,配上不断重复的腔调,反复轰炸强奸着观众的眼目。本律师认为已经背离了《广告法》第七条设定的初衷。并且又是借助电视传媒为载体,也间接的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了:播放广播电视广告应当尊重大众生活习惯。并且还例举了如就餐时间内不能播卫生用品广告。同样道理,大众生活习惯也包括了:新春佳节期间,观众希望收阅到的是愉快顺畅的电视节目的心理期待。
如果说十二生肖拜年的形式不存在不尊重大众生活习惯,也有益人民身心健康的话,那以后就银幕上赵源祥水浒108将广告!张源祥五百罗汉广告!王源祥一千零一夜广告!李源祥十万个为什么广告!就都可以纷至沓来的祝贺新喜了!任何企业只要出的起广告费,就可以继续垄断
媒体。所以理论上真的不排除某一天,赵源祥水浒108将集中现身:“张源祥,宋江……,张源祥,卢俊义……”
同时,无形之中也侵害了若干社会观众的“收视权”。观众用户的“收视权”都是通过缴纳费用安装有线电视或数字电视接收装置,并交纳收视费所取得的。都包含有较高的经济成本,对于这样一种自己通过付出对价取得的权益,观众用户有权利优质享受和行使。然而在该权利的享受和行使过程中,却遭遇到众多网民依据自身感觉描述出来的“恶俗广告”,无形中自身的权益就因此受到了损伤,理论上即称为“侵权”。虽然“电视服务合同”的合同对应主体是广播电视局,但因第三者原因的介入导致合同权益受到损害,观众用户还是有权提出异议和抗辩的。
上一篇文章: 青少年服饰广告设计欣赏 告别纯真 下一篇文章: “广告争议”也应引发受众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