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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倒卖户外广告登记证最高处罚3万元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6-9
      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从下个月开始,公司在自己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企业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用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此外,新出台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原来的规定做了多处修改。

  原来的《规定》只对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进行最高3万元的处罚,而新《规定》的处罚范围还包括:对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登记机关责令改正之外,还将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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