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屈建明介绍,公益广告作为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在引导社会道德风尚、传播中华文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投入和参与。同时,通过整合、利用社会各方力量,不断探索建立我国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的良好机制。
以“中华好风尚”为创意主题,号召全社会关注体悟传统文化道德的时代意义,通过“礼、义、信、德”的公益倡导,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此次大奖赛参赛作品分影视类和网络类,自2005年1月1日后在全国电视台播放或制作完成待播的公益广告均可参赛。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品优劣和网上投票情况分别评选出全场大奖、金奖、银奖、铜奖、入围奖、特别奖等奖项。
大赛截稿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影视制作机构、广告企业、专业院校及自然人,均可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及合作网站报名参赛。获奖作品将在中央电视台相关频道展播。
大赛由国家工商总局和贵州省委、省政府支持,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办。(完)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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