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人:设计时易忽略女性感受
女性几乎成了各种广告的主角,而设计者们似乎也认为“使用”女性形象无可厚非。据统计,广告中的女主角基本可分为两类三种角色,一是“花瓶”,用以吸引目光;二是目标消费者,如贤妻良母和职业女性。而三种角色比例基本是4:3:3,“花瓶”最多。
某广告公司设计人员董磊说,做广告首先考虑是美感,吸引消费者眼球。如果设计厨房用品,他立刻会想到用女性做主角,因为目标消费者也是女性。“设计广告时,我从来没考虑过是否有歧视女性的内容。”
某广告公司策划部武女士说,她意识到有一些广告让女性不舒服,但并不是设计人员刻意歧视女性,“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很多设计师意识不到广告有问题。如果我的广告中有女性出现,我会考虑她们的角色或形象是否会带来负面影响”。
专家:女性也在受广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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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传播学研究所所长冯炜说,有的广告对女性不够尊重,比如某些化妆品广告。同时女性也在受广告的影响,以为这样可以被男人欣赏,证明自己有魅力。
“让女性在广告中扮演从属角色,反映出男权的主导地位。广告利用女性生理特点,让消费者对产品认可,这不是对女性的尊重,而是对女性特征物化的欣赏,这就是对女性的歧视。”山东省妇联韩莉莉说,男主外女主内是人们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广告中,也影响女性本身在生活中的定位,也影响孩子们认识男女平等。
女性媒体更应维护女性形象
本报开展寻找“女性歧视广告”活动,得到很多读者响应,但也有人提出质疑:“难道广告中女性暴露就是歧视女性?”
韩莉莉说,女性身体不是商品,单纯用女性形象来吸引眼球,怎能算尊重女性?看多了这种广告,很多人就麻木了。而作为女性媒体、女性工作者,应该反对这种现象,为维护女性形象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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