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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需完善广告评估综合服务(图)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8-18
 

  易观分析

  
易观国际认为,流量是形成网络营销效果的前提,而且具有规模化效应。目前因中国互联网整体用户规模庞大,因此形成足够的流量并不是目前盈利模式的关键问题。较强的流量针对性,企业为营销付费,直接关心的是营销带来的结果,因此服务是否能够形成到达某种有特定需求的用户的途径非常重要。

互联网广告投放计划流程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互联网广告市场发展的侧重点在于强调WHO(传播者)、CONTANT(所传递的内容)、WHOM(达到的对象),对于CHANNEL(媒介)和EFFECT(效果)的重视程度不足。随着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发展,互联网应用和服务的不断增多,对于互联网不同媒介的传媒价值评估陷入无法突破和创新,因此对于媒介和效果为结果导向的评估成为了新一阶段评价互联网营销服务好坏的重要指标。

  网络广告效果的评估应贯穿整体广告投放计划的过程,从现有的网络广告投放的流程来看,企业在整体投放计划制定和实施当中的流程如下:
 
  对于广告运营商而言,了解企业在广告投放时的目标和流程,并从流程一开始就有效的进入及引导客户进行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对于与广告运营商控制广告主对于广告投放后的效果预期将达到较好的效果。

  易观观点

  
易观国际认为,目前网络广告效果评估仍集中在监测指标的评估,而不是对整个网络广告投放计划和执行、结果的综合评估。受到互联网广告需求的持续增长,网络广告效果评估将成为影响品牌广告发展和搜索引擎广告市场调整的重要因素。搜索广告模式虽然成功挖掘了中小企业市场,但围绕着广告效果的衡量与有效评估等综合服务将会成为下一步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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