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方案形成了,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征求意见,进一步形成户外广告的设置布局方案,严格按照法定的形式公布,这是依法行政在程序上的要求。所以本文比较强调程序的重要性。这是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是否科学有效的前提和基础。
2.户外广告规划要以原则为纲并保障程序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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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多城市多采取分类进行管理的办法,有的设四类还有的设的类别更具体,比如,允许设置、严格限制、一般许可和发展展示等,还有的城市设立有绝对禁止的区域。北京搞的叫分区分级管理。通过规划,要求广告的形式、内容都协调发展,协调设置,使广告和城市道路城市的风貌,建筑格局和整个城市的发展相协调。
要搞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要征求意见,就一定会有争议,不同的利益群体就会有不同的声音,这是正常的。不要担心,有了不同的声音和不同的意见,规划就搞不成了。不论是广告的清理整顿矛盾最集中的2004年和2005年还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对话、交流和沟通后的今天,就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而言,都有很多的问题会达成一致的意见。这就有了规划的原则 ,这些也可以叫做纲。这些纲是基础,当许多的争议和矛盾出现时都可以归结到这些基本的问题上,哪些要坚持哪些要让步,解决起来也就容易地多了。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制定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涉及的面很广,要引起高度地重视。规划之前要有调查、分析和研究,要有第一手的资料。其工作方法非常重要,在规划形成的过程中,有很多的地方缺位。要有一个科学的程序来保障,否则很难避免出现大的偏差。
(二)科学的决策机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缺位现状的不足
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有关的决策机制很重要,这一点大家也许都比较清楚,但是决策机制应当由什么组成,如何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却是一个很有学问的问题。
1.从实际出发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决策机制
对此,笔者的基础观点是一切都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第一要务。不妨以北京的情况来对这一观点进行说明。比如,某一条街道要做户外广告的编制规划,就要考虑请哪些单位共同参与,广告公司、广告协会和城市规划设计院是要参加的吧。首先要做的工作是什么呢?先要对现状进行调查吧,这是分析的基础,没有调查分析什么呢。这条街定位成什么样的街,有人说不就是一条街吗,还有什么好定位,自小在槐树下打弹子到现在几十年了,还不都是这个样。可是,现在不是发展了吗?不是要规划吗?不是有人盯上俺门前的这条街了吗?总要有个文化的,品位的,什么的吧!当然也可以不理它是个什么品位的大街,但是,应当纳入哪一类进行控制是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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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个问题,紧接着要回答的就是如何设置的问题,旧的怎么办,新的怎么设置。这着问题看上去很简单,但是细想起来却是难度不小。广告公司追求的是利润的最大化,也知道广告的冲击力和影响力,但是,让它们都懂城市规划都能够明白并且自愿地遵守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很难!而城市规划设计的专业机构呢,可能也会有缺位地方,比如太过理性,可能在美化等方面火候不到。有关的资料也反应出来这方面的问题。
由此可见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的作用,要更加充分地发挥起来。有人说,它们存在上述的缺位,还怎么让其发挥作用。本文认为如果把这个问题就此搁置就不对了。我们应当看到,城市的发展有先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种需求还会更多,新的一轮规划再次展开的时候,它们也就成熟了。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总之这些事情,应当让它们发挥作用,完全由广告公司做不行,完全让政府自己去做肯定也不行。应当很好地结合起来,而政府在其中起到重要的组织作用。这样一来决策机制的建立也就有了基础。
2.户外广告管理的决策机制要特别强调程序的重要性
本文前面讲的是决策机制的基础性问题,接着要讨论是是程序。一说到程序,有人可能就会说是流于形式,也有人说长官意志,市长说了算,还讲什么程序不程序的。笔者也认为,市长说的当然算,不然还当什么市长,但是,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一旦这个决策错了要承担的责任的可能并不必然是市长,很有可能是具体做事的人。这一点笔者在给建设部系统所做的讲座中强调地更多一些。如果程序科学,并且该走的程序都走了,该征求意见的都征求意见了。那么,我们也就有理由认为已经将不利的后果降到最低了。所以本文特别想提醒的是千万不可小看程序的作用。
程序的问题,并不是仅仅体现在这儿,也不是说可走可不走的。比如政府在广告公司、广告协会和城市规划院的参与下建议案出来了,需要经过讨论,哪些专家要参加呢?规划、建筑、古建、园林、城市道路、钢结构、水泥等方面的专家,还有规划委、园林局、交通局、工商局、交管局、宣传部等都要有意见,都要参与审定。没有这些程序,就难免要出问题。审定完了,还要结合专家的意见形成报告,然后由政府管理部门出具协调意见。这些都不是一家政府管理部门能够包揽的事情,所以说程序中还需要协调。协调可又是一门大学问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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