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宗罪:千方百计,获取暴利。房价越高,利润越大,正常情况下都被指“暴利行业”,在非正常情况当然能产生更大的利益,所以什么狠招、损招、歪招都用上了。用豪华、奢侈这样的广告词来炒作,就是其中一大毒招。越豪华越奢侈,报价、定价、卖价就越高,房地产商所获得的利益就越高,因此,纷纷效仿,把目光投向豪华房产,不豪华也要说成豪华。
第三宗罪:制造泡沫,迷惑市场。高价楼盘建成之后,要推销出去才会把暴利变为现实,因此还得依靠广告胡捧乱吹。精于此道的房地产商通过广告制造出种种梦幻假象,迷惑市场,让人想入非非。似乎房地产市场热乎得不得了,有钱也买不着。其实,这样的肥皂泡一点就破:今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北京期房网上签约面积只相当于去年同期的61.26%,实际成交恐怕更低。
第四宗罪:脱离民众,加深恐惧。透过豪宅广告看得出来,不良开发商压根儿就不准备把目光投射到普通市民身上,而是要摆脱他们,显示自己的高贵,谁还要再说自己的房子价廉物美谁就是傻子。这样的信息传递给老百姓是一种深深的恐惧感,会让人觉得房子真的离自己越来越远,以前踮踮脚还能够得着,现在就是跳起来也差得远了。居无定所,历来是中国人心头最痛。
第五宗罪:激化矛盾,影响和谐。一方面,不少的普通百姓买不起房,甚至一辈子都在为房子奔波忙碌,沦为“房奴”,特别是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型城市;一方面,豪华、奢侈住宅却在热销,富人可以享受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的“豪宅”,连房地产商都专门为他们服务了。这不是在激化矛盾、破坏和谐是什么?实际上,所谓豪宅并不那么豪,买了房子的人也并不那么富。
第六宗罪:责任不担,诚信迷失。经济要发展,讲求利益并没有什么不对,但同时社会要进步,不是什么昧心的钱都要去赚。而那些惟恐房价还不够高、房子还不够奢的不良开发商,却管不了那么多的社会责任,诚信、道义、良心在他们那里也统统见了鬼。如果搞一个另类评选,我们有理由相信,不良房地产开发商一定会高票当选“最不道德商人”。
房地产开发商当以此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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