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孔府制药有限公司的“消淋败毒丸(国药准字Z20050070)”违法药品
广告2008年荣登江苏省10大违法广告黑榜.其违法愿意如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该药品使用说明书内容为:清热解毒、祛湿通淋。用于下焦湿热证。症见:尿频或急、尿道灼痛,尿黄赤,腰痛或小腹胀痛,舌红苔腻等及急、慢性非特异性下尿路细菌感染出现以上症状者。该药广告中宣称能,并以专家和患者的名义作证明。该药品广告存在未经我局备案;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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