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在电影《手机》里对这个又恨又爱的手机所表现出来的疯狂,恐怕很多人都深有同感。在前两天通信界在大谈移动的奥运增值业务和广告资质,惊呼者有之,不屑者也有,说金矿的认为这个是个大市场,说煤矿的认为这个东西不好惹,移动和联通广告资质去年就有了,但一直未见大动作,今番拿出来说,恐怕还是关注运营商的强势——一网打尽的意图?
有位教条主义的分析人士指出了,中国移动目前正准备将手机打造成为一个面向约1亿用户的广告平台,并通过捆绑广告的形式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内容服务。除向企业、广告公司、广告商提供短信、彩信、IVR(互动声讯服务)、游戏下载等多种方式外,中国移动还将效仿目前的互联网广告模式,在移动梦网的手机网页上提供网页栏头广告等。嘿嘿,太天真了。
为什么在电视里做广告,在楼梯里看分众的大屏幕很多人见怪不怪呢?因为那是公共的地方。但手机就不同,这是私人的地方!性质决定这不可能是“广告”。我花了入网费,交了电话费,那这个号码,手机,包括延伸的屏幕显示内容都是我的,运营商不能为所欲为。动感地带有句名言:我的地盘不能听别人的!
如果运营商敢象电视台那样发广告,无论是彩信还是短信,恐怕某些人会被唾沫星子淹死。也有运营商说了,你看广告,让别人给你付钱,也看起来很美哦?
但,你怎么找到那些人?如果找到,又怎知那些人喜欢什么样的广告?找到喜欢什么广告的人,你就不用做了,直接卖就行。所以那些梦想靠传统广告模式赚钱的,包括运营商恐怕是南柯一梦罢了。那个什么广告资质有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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