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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强调坚决停播、纠正四类违规广告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7-8-3
     广电总局日前向各省区市广播影视局发出通知,要求纠正违规播放广告问题,维护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

      通知指出,要坚决停播、纠正四类违规广告:一是内容虚假、格调低俗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二是播放影视剧时违规超时、超次插播广告;三是违规播放游动字幕广告、挂角广告及不良短信和声讯服务广告;四是转播其他台节目时,违规遮盖、覆盖和替换他台的广告。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都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开广播电视广告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有联系方式的群众投诉,需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一时难以采纳的建议,要主动说明情况,积极研究解决办法。

      广电总局将继续加强监看、监管,对屡教不改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停播商业广告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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