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广告门户网 >> 广告新闻 >> 广告专家 >> 广告人才 >> 行业人才 >> 正文

广告限播令引连锁反应:广告提价超10%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5

    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禁超90秒、电视台每小时广告不能多于12分钟……明年开始实施的一系列广告播出管理新政,是否能遏制如今电视节目中铺天盖地的广告?对于依赖广告为生的电视台会有多大影响?

    变化

    电视剧插播广告时长没减反增

    正欣赏电视剧精彩剧情时,突然被插播的广告打断,而插播广告少则两三分钟,多则近10分钟,这种令人头痛的事情几乎发生在每个人的身上。上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其中特别对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次数和时长进行了详细规定。

    新办法中规定,电视台在播出每集45分钟长的电视剧时,可以在每集中插播两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其中,在19:00-21:00之间播出电视剧时,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业广告,时长不得超过1分钟。

    然而,新的限播令在广告时长上限制并没有收紧。目前的规定是,19:00-21:00黄金档播出的电视剧中,不允许插播广告。此外时间内,每集影视剧中可以插播1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

    每小时广告禁超12分钟

    明年起,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

    “这一点对电视台的影响较大,虽然限播的时长在数量上与现行规定没有区别,但是精确到了每小时的限制。”安徽电视台广告中心常务副主任査道存表示,现行规定是电视台每套节目每天播放广播电视广告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套节目每天播出总量的20%,平均到每小时也是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其每套节目中每小时的广告播出总量不得超过节目播出总量的15%,即9分钟。

    电视购物广告首设企业准入门槛

    针对目前群众投诉较多的一些虚假违法广播电视广告,特别是一些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中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明年1月1日起,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也将正式纳入到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范围。

    其中,上星频道每天18点到24点的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广告。在电视台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首次被设定了准入门槛,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不少于100个坐席的呼叫系统、物流配送和结算系统;合作前3年内无商业欺诈和虚假违法等不良记录等。

[1] [2] 下一页 相关阅读:
广电整肃电视购物:各地卫视禁止晚上播放
广电总局出限令,恶心广告退出用餐时间
广电总局:电视剧插播广告每次最多90秒

[1] [2]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 表 评 论

      姓 名:   性 别:
      Q Q号: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请自觉遵守,注意文明发言
    企业推广
    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