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银川市民金女士向记者反映,从上周开始,她每天经过“凯迪隆18”娱乐厅门前时,都能看到一幅大型广告宣传画。画中的人脸色惨白,挥舞着利爪,令人不寒而栗。
对此,市民王先生认为,该广告令人反感,加之宣传语中有“鬼”的字眼,容易给未成年人造成误解。市民杨女士认为,情人节、愚人节、万圣节等西方节日已有取代我国一些传统节日地位之势,令人担忧。
记者在银川市工商局商业广告科了解到,“凯迪隆18”娱乐厅未就此广告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广告内容也未经工商部门审批。银川市工商局兴庆区一分局商广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不能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和丑恶的内容。关于该户外广告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核查。

|
发 表 评 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