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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盛宴
搜索MP3链接,随手点击——下载,这一简单动作的每一次重复,都无异于朝版权人的胸口捅一刀。
近5年来,国内音像消费市场稳定在每年500亿元以上,但音像制品销量以每年50%的速度下跌;在许多城市,音像店以每年30%的速度关闭,原因就在于网络盗版借助高科技,吞噬着正版音像市场。
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MP3搜索是百度三大支柱业务之一,为百度立下了汗马功劳。一步步走来,如今百度MP3已经有了一个极为庞大的、以音乐搜索服务为基础的、整套服务内容系统。根据CNNIC第21次互联网调查报告,音乐搜索服务为搜索引擎网站带来巨大的流量和用户,其中百度在音乐搜索市场的份额高达92.8%,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大量搜索出的链接中许多是盗版链接。
就在国内的运营商、网站、网民肆无忌惮的分享这场免费的音乐盛宴时,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同样的音乐版权问题,让唱片公司焦头烂额。
2009年6月18日,美国明尼苏达州地区法院认定32岁的单身母亲杰米。托马斯下载24首歌曲的行为构成未经许可发行版权作品,判令其向6家唱片公司支付总计为192万美元的赔偿金,每首歌的赔偿金额高达8万美元。虽然被告律师表示将向美国联邦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但该案判决已在网络版权法历史中添上了浓重的一笔。
从2003年起,美国唱片业协会先后对3.5万名利用文件共享软件下载和传播音乐的个人提出侵权起诉,由于诉讼费高昂,绝大多数被告选择庭外和解了事。
在已了结的案件中,平均每起案件支付的赔偿金约为3500美元,而唱片业协会支付的诉讼费用则超过获得的赔偿。2008年12月,美国唱片业协会宣布不再采取法律手段打击侵权的个人,改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合作,对那些在互联网上涉嫌非法下载受版权保护音乐作品的用户发出警告,如果他们还不停止,就切断其网络连接。但对于已经提出的诉讼,将继续完成法律程序。
模糊的路线
音乐版权问题成了国际音像大佬们的心病,网络对音乐和歌手的推广让他们又爱又恨。
早在2003年,苹果推出iTunes,让人们知道世界上还有付费下载的音乐。2005年3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打击网络盗版力度加大。2005年5月30日,《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正式实施。有了法律的明文规定和保障,持有音乐版权的唱片公司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向提供音乐下载的网站提起诉讼。2005年9月,网易公司宣布停止其网站的MP3搜索业务,成为国内第一家由于版权问题而放弃提供MP3搜索服务的网络公司。
伴随着音乐版权问题,从MP3搜索业务中受益匪浅的百度,一路走来备受争议。
2005年,百度因为涉嫌提供音乐下载链接,首次被国际唱片协会(IFPI)起诉。尽管百度CEO李彦宏表示:“人们已经忘记了搜索引擎和下载网站之间的区别,我们仅仅为用户提供访问链接,而不是内容,他们告错了对象。”但麻烦仍然接踵而至。同年2月,国际唱片协会发出声明,称代理环球唱片、新力博德曼音乐娱乐香港有限公司和华纳音乐香港有限公司向北京一家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百度取消他们认为侵犯了其版权的音乐链接。2008年1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百度免费提供歌词网上传播,侵犯了音乐权利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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