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门户商务服务网】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发出《通知》,对电视购物节目进行了规范,“侯总”式的电视购物被明令叫停。《通知》规定,自明年起,上星频道每天18时~24时黄金时段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针对播出方电视购物频道和投放方企业,《通知》也提出了具体的条件和要求。六类因夸大、夸张或违法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被明令禁播。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维护市民和正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但因电视购物在国内尚处起步阶段,其信誉的建立还有待时日。
广电总局下“禁播令”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电视购物短片作为广告管理,计入广告播出总量。
《通知》同时对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进行限播和禁播。规定新闻、国际等专业频道和电视购物频道,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教育、少儿等专业频道不得播出不宜未成年人收看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上星频道每天18时~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6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被命令禁播。具体包括:介绍药品、性保健品和丰胸、减肥产品的,介绍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介绍帮助人体增高的器械或者内服产品的,介绍植入人体式的或者需专业人士操作的各类医疗器械的,出现人体性器官解剖图解、动画演示画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广告和节目。
对播出方和投放方也有了新的规定,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须加强对居家购物节目类节目内容的审查把关,主持人必须依法持证上岗。投放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作前3年内无商业欺诈和虚假违法等不良记录等。
虚假购物损害电视公信力
近年来,“一些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中存在的虚假违法、内容庸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现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损害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公信力”,这些电视购物片的诟病,是其被限播禁播的原因。
据悉,通知下达后,6类电视购物短片广告被全线“封杀”,包括“永保安康观音佛吊坠”、“国宝金钻天安门”、“满天星领袖国表”、“比力斯神奇魔环”、“筑本T8全能魔链”和“69元抢数码照相机”,这6类广告被禁止在任何电视台的任何时段播出。
如“满天星领袖国表”就打出“唯一最能代表时间”的口号,“筑本T8全能魔链”则狂喊“功能最强,最专业,最时尚,最超值”。这些绝对化用语都是广告宣传中明令禁止使用的。一些商品则没有标明商品销售企业名称,无生产厂厂名、厂址而被禁播。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称,这几年来,电视购物一直是工商和广电局重点监管的对象。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上述被禁播的几类。
消费者:货真但带有夸大成分
作为电视购物的终端消费人群,他们也对电视购物的夸大效应颇有微词。深圳的陈先生认为,“电视购物节目诱惑力大,使消费者有购买的冲动。虽然商品不会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但在节目中显然带有夸大的成分。购买后发现,商品的某些功能,并没有节目上渲染的那么强大。”
从陈先生购买手机的经历可见一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到,电视购物中宣传的商品,大多功能齐全,但一些功能实际价值并不高,而且某些功能并没有电视上说的那么强大,比如他通过电视购物购买的一部国产手机,使用时发现网速并没有电视上说的那么快。
此外,电视购物商品的售后服务也不到位,甚至出现“欺诈”的行为。购买手机后,陈先生就有一次被“诈骗”快递费的经历。当时手机的电池出现了一些问题,他便拨打电视购物热线去购买一块原装电池,销售人员以“深圳地区没货”为由,要求陈先生支付10元的快递费。收到电池后,陈先生才发现货物是由深圳福田发出的,并非销售人员所说的“从外地寄出,需要付10元快递费”。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同样要上权威的电视台进行电视购物,不要轻信只有全国统一400电话的供应商,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可能欲诉无门。如果电视购物的供应商有实体门店,可到实体店去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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