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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质量门凸显电子产品召回制度不完善
作者:阳军    文章来源:腾讯·大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18

      

    自2007年出现质量问题后,惠普公司于2007年11月、2008年2月,先后针对部分型号的笔记本电脑推出、延长保修期,但问题和投诉越来越多。今年3月15日,惠普再次推出“客户关怀增强计划”,仍难以平息受害用户声讨的浪潮,被指“舍本求末,没有诚意”。

    在新浪网关于惠普“质量门”的多项调查中,截至昨晚8时30分,2.5万多名网友认为惠普应该召回问题笔记本电脑,占投票数的96.9%;9.2万多名网友认为该事件损害了惠普的品牌形象,占投票数的95.8%。那么,惠普公司为何迟迟不肯召回呢?

    承诺解决问题召回态度暧昧

    “惠普是个勇于承担责任的公司。”本报记者近日赴京采访时,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两位公关负责人表示,显卡缺陷不止影响惠普一家公司,但惠普并未隐瞒推脱,而是迅速出台了相应解决方案。“用户的问题基本上都解决了,没听说有那么多的用户投诉。”两位公关负责人说,并希望记者提供湖北投诉用户的联系方式。就这一要求,记者征询了惠普电脑质量问题公益律师诉讼团的意见,他们表示目前尚不方便透露。

    惠普公司有没有考虑召回?两位公关负责人说,中国惠普已将国内用户的要求反映给美国总部,但还没有答复。

    几天后,就同一问题,其中一位公关负责人在给记者的书面答复中称,惠普已为用户提供服务完善计划和BIOS解决方案,答非所问。

    同样是关于召回的问题,3月16日,惠普全球副总裁、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惠普信息产品集团总经理张永利称,该公司“会根据国家三包法规给用户延长保修或退机。”

    不但应该召回还应承担损失

    武汉市消协日前发布的2009年度九大投诉案例中,“惠普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被通报。数据显示,武汉去年受理关于惠普的投诉108起,主要涉及惠普金牌售后服务。

    武汉市消协认为,惠普是国际知名品牌,却不重视产品和售后服务质量,极大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惠普用户采取集体诉讼维权的方式值得肯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表示,对于大量惠普产品出现相同问题,惠普公司应该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只解决个案,而应当采取召回处理。

    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说:“虽然我国目前尚无笔记本电脑召回制度,但如果惠普产品存在给消费者财产或人身带来危险的缺陷,则惠普公司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采取含召回、回购等方式的有效措施以消除该危险。”

    中消协投诉部部长王前虎也表示,厂商有义务做好善后处理,“对于受害的惠普用户,该公司除召回或维修产品外,还应承担用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相关法规空白成了挡箭盾牌

    毫无疑问,每一次召回事件,都会给相关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但惠普公司之所以迟迟不宣布召回问题笔记本电脑,更重要的原因可能在于,我国目前尚无缺陷电子产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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