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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称其对广告内容不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搜狐I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30

      北京时间3月30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Google在当地时间3月26日向位于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美国地方法院提交的材料中表示,该公司没有侵犯软件开发公司Rosetta Stone的商标权,因为它对网站上的广告内容不负法律责任。

  Rosetta Stone去年7月份起诉Google侵犯了其商标权。法院将于4月23日不公开审理该案。

  Google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称,“对广告内容负责的是广告客户而非Google。”

  Rosetta Stone诉称,Google向广告客户出售了将Rosetta Stone的商标,或者与商标相似的单词和短语,用作付费广告关键字的权利,这会将网民“误导”到Rosetta Stone竞争对手或造假者设立的网站。Rosetta Stone的律师在向法院提交的材料中表示,“Google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Rosetta Stone商标的价值,将Rosetta Stone的客户‘介绍’给竞争对手或造假者,并因此获得巨额利润。”

  Google称,它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在接到通知后迅速删除了有争议的广告,Rosetta Stone没有出示网民因广告受到误导的证据。

  Google发言人安德鲁·彼得森(Andrew Pederson)发表声明称,“通过使用Google搜索服务,用户的选择范围将大大扩大。我们没有发现将商标作为关键字会误导消费者。”

  欧洲法院3月22日裁定,谷歌可以销售与品牌名相同或相似的搜索广告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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