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沛顿·蓝道夫的宅院
你记得沛顿·蓝道夫,不是吗?200年前,他是最富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今天,他却是最被人遗忘的人物之一。
他是第一届北美十三州国会的议长,维吉尼亚州下议院发言人,北美十三州司法部长。
事实上,沛顿·蓝道夫在独立战争之前的数年间,几乎主导了维吉尼亚州的每一个立法机构。
他同时亦被英国列为主要通缉份子。
1775年,国民自卫队尊称他为国父。(他未几便告去世,后来由他的朋友乔治·华盛顿获此尊称。)
但他身后却留下了一栋美丽的两层楼式的房子——有大理石壁炉以及厚重的胡桃木门。在今日,这栋房子是威廉士堡最著名的早期房舍之一。自7月1日起,它将被列为英属威廉士堡展节目中4栋历史性建筑物之一。
来这儿看看我们早期的一位领导人物居住及工作时的四周环境。
你将会永远记得他。
英属威廉士堡·维吉尼亚州
注:在这篇摘录自《品牌浪漫化》一书的文章中,大卫·马丁(David Martin)叙述他如何在已故画家诺曼·洛克威尔的名声正值颠峰之际,说服他为一项广告活动画插画,以及洛克威尔如何完成工作。
这项广告活动是为英属威廉士堡而做的——此地为维吉尼亚州的一个小镇,经过整修而重现其英属殖民地时期的迷人风采,成为吸引游客的一项重要特色。
作者马丁创立的马丁广告公司为奥美集团旗下的公司之一,马丁目前也是Hawley Martin Partners的创意指导。
当你握着后期这双面刃
何硕
这几年来,台湾地区的后期制作环境进步一日千里,包括电脑绘图在内的各种后期技术,让许多过去的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运用后期技术的电视广告比例愈来愈高,令人目不暇接。每一家广告代理商,每一位创意人员都跃跃欲试,都希望能好好利用这些新工具,让脑海中的天马行空都能随心所欲地变成真实的画面。
然而,新的工具似乎也带来了新的问题。每当面对一支大量后期的片子时,无论是业务人员、创意人员或是制片,无不戒慎恐惧,深怕像是骑上一匹野马,一没抓紧缰绳,它就不知道会把你带到哪里去了,然后又得背负一个“灾难片”的罪名。
◎后期的基本分类
凡是片子动用到后期,做法上一定不出两大类:一类是完全无中生有,将不存在的东西以人工的方式制作出来,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电脑动画(computer graphic)。另一类是合成,就是将摄影机拍摄下来的实物,经由后期的处理,将影片中的元素以现实世界不存在的方式合在一起。
◎后期环境:台湾VS其他地区
硬件水准
事实上目前台湾的后期公司所拥有的硬件设备,并不像大家所以为的不如其他地区,其实台湾所拥有的设备已经足以与其他地区的设备水准并驾齐驱,也就是说,在理想的状况下,其他地区能做到的效果,差不多在台湾也都能做得到。
软件水准
后期公司的软件,说穿了也就是“人”,即操作硬件的技术人员。在导演的眼中,台湾关于后期制作的技术人员专业程度,似乎就比不上他们所拥有的硬件设备。绘画并非科技,执行人员应在美学素养上再加强,否则往往会专注于技术层面的表现,却不太能掌握整支片子所要的感觉,导致沟通上需要耗费极大的功夫。
组织系统上
在其他地区,导演在后期执行上所要负责的,仅限于整体的掌握,并不需要事必躬亲,因为他们的后期系统已非常成熟,经由精密而专业的分工,每一部分的工作分配得清清楚楚。同时,其他地区的后期公司中都配置有一个监制的角色,他的工作便在于统筹整个制作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控制全部的流程,并协助导演做许多判断,提供一些专业上的建议。
台湾的后期公司,由于缺乏这样一个角色,导演必须是万能的,必须深入了解并完整掌握每一个细节,因此必须从头盯到尾,完全不可能分心。这种情况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方式,但迫 于环境,这是目前惟一能够解决问题的方式。
◎执行后期最常发生的问题
预算与时间的考虑欠周延
在执行这类片子之前,甚至在发想脚本时,就必须先清楚地考虑手上的预算及时间是否足够。凡是动用到后期的片子,势必会花费比一般片子更长的时间以及更多的钱,当片子的复杂度愈高,这两项条件的要求也就愈高。因此,不要在脚本通过之后,拿着不够的预算与时间来要求导演做到期望的效果,这样只会增加彼此的痛苦。
关于这一点,广告代理商的制片便应扮演一个关键性的把关角色。当创意人员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脚本时,制片便必须以其对于后期制作的充分了解与熟悉,评估并判断手上的预算及时间是否能够做到创意人员所期望的东西,先行沟通与协调,不要等到简报给制作公司后才发现有问题。这种情况目前在台湾相当常见。
从执行技术为出发点的脚本
目前许多广告代理商所常犯的毛病,就是将某一种执行形式,当作是创意的核心,紧抓着形式不放,却忽略了片子所真正要表达的中心概念。事实上,技术只是工具,并非片子的核心,每一个概念或脚本,都绝对不只有一个表现方式,特别是在后期为主的片子里,广告代理 商对于技术层面的了解绝不可能比导演或制作公司来得深而广(否则也不值得找他们了)。
特别是在这一类型的片子里,创意人员应该多借助导演及制作公司对于后期技术上的专长,将片子所要表现的核心概念传达清楚后,多留一点空间让他们来建议各种的可能性,往往更能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创意人员应该多多涉猎各种资讯,了解目前在后期的制作上有什么新的作法或形式,毕竟这是一个瞬息万变的领域,昨天的新方式可能到今天已经过时。创意人员了解的愈多,创意的空间也就愈大,与导演沟通想法也就愈容易,但千万不要让自己的了解成为执行方式的限制。
沟通上的落差
以后期制作为主体的片子中,往往带来最多困扰的就是沟通上的落差。因为动用到大量后期的东西,多半是想像的东西而非实物,往往创意人员在口头上说得天花乱坠,以为已经把要的东西说得很清楚了,结果制作公司所听到的不完全是那么回事,灾难便就此开始。
因此,广告代理商与导演都必须尽量多花时间来沟通彼此的想法,双方都应努力搜集大量的参考资料,无论是影像、平面甚至是文字上的资料,让参考资料来尽可能清楚地说明所想要的东西,这是惟一能够将落差减到最小的方式。
另一方面,就是前面提到过的持续确认,尽可能多到制作公司,事先在荧幕前看执行效果,不要到影片完成了再来翻案。
执行程序的认知
在程序上,这类片子最大的差别便是无法看A copy,因为在A copy中完全无法看到任何效果,有时甚至会误导客户,因此在看片过程中必须分很多阶段,做到一个程度就看一次,到后期差不多完成的时候,等于已经接近B copy了。所以无论是客户或广告代理商,都必须花更多的时间,这一点是要让客户先知道的,绝不能以一般的作业时间来看待这类型的广告片。
◎结语
以上所提到的,只是对于后期执行上的一些基本常识与提醒,实际从中煎熬过几次后,必然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与了解。
未来大量运用后期与电脑绘画已是不变的趋势,但不论如何,毕竟这都只是工具,千万不要让光鲜亮丽的技术模糊了片子真正的意图。
让概念驾驭它,别让它驾驭了你的概念。
▲这张CG合成的构图层次包括第一层天空、第二层城市、第三层看板、第四层道路、第五层汽车;第三层看板内还有实景合成在看板上。此外每一样东西的光源色调都须一致,才会像“真的”一样。
▲利用CG与实物合成,您看得出来这些合成画面到底有多少素材合成在一起吗?
▲运用CG合成,除了要考虑实物、背景的结合美感,更重要的是关于“动作”。例如图中的剪刀分解成碎片,在碎片的质感上可以做的像剪刀破碎后的质感一样。但掉落下来的动作、速度或是时快时慢,要如何让它看起来像真的,才是更高的挑战。
从狄更斯到电子邮件
周克·艾略特/杰克·皮耶史考特
从狄更斯的鹅毛笔到电脑键盘,优美的写作从来不会因为时代变迁而改变其最基本的精神,这是奥美对于文案写作的观点。
◎轻松写作有多难
前一阵子,我收到一家大管理顾问公司副总裁的来信。其中第一段是这样写的:
“最近,我们行销服务集团(MSG)旗下各公司,为美国一家极大的消费者研究调查公司所购并。虽然此举正好切合被收购的MSG基本的业务目的和重点,但就个人而言,却是一种约束。我宁可选择将事业生涯转移到工业界,来拓展我担任管理职务的机会。”
他的意思是:这项购并交易对我公司而言很好,对我却不然。我打算另谋他就。
第二段是:
“由随函所附之本人履历反映出的管理及技术方面的成就,或许可让您想起有个机会可符合您某位客户在管理人员上的需要。诚然,以本人的经历,保证能以最具生产力 的步调,了解我所选择的任何新状况的需求和细节。”
他的意思是:你可以从我的履历表看出,我拥有丰富而优秀的经验。我学习能力很强。你觉得你的客户有那位会对我有兴趣吗?
至少我认为他的意思是这样。
这个人的信显示出他是个志得意满的蠢蛋。或许他未必真是志得意满的蠢蛋,或许他只是文笔很糟。不过我没有那个兴趣或时间去查证究竟是何者。想找工作而又不像志得意满的人多的是。
不良的文字断送了他的前途——无论如何,是断送了他在我这里的前途。
当你在事业生涯中向前航行时,不良的写作会像浮锚一样,把你往回拉。而优良的写作则有如大三角帆,会将你往前推。
大多数人都自以为文笔很不错。举例说,我相信写那封信的人必然对它颇感自满。
◎虽非莎翁,但也不差
如果我一个一个问你们:“你觉得你写作能力好吗?”我敢说你们的回答从“是的,我确实认为我的文笔很好”到“虽非莎翁,但也不差”都有。
我的友人,也就是《谈优良写作》(On Writing Well)一书的作者比尔·金瑟(Bill Zinsser)曾说:“大多数人显然都认为优良的写作能力是自然天成的。专业作家总是不断受到陌生人的挑战,表示等他们从正职退休之后,也想‘找个时间写写东西’。”
想来这有多屈辱啊。这好像有个银行业者告诉我们之间某个人说,等他退休时,想尝试做做广告(这比喻可不见得牵强,大多数人确实认为自己是广告专家)。
但是其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你问一个人他是不是优秀的演说家?很可能他会说不是。
我想理由在于演说家是“公开”面对大众的,而写作是比较私人性的沟通方式,人们会觉得比较不会曝光、比较不容易受到伤害。写作者往往不会直接面临读者的反应,演说者却会,而且可能是一种足以令人头脑清醒的经验。
如果人们了解自己写出来的文字就和说出口的话一样,会毫不留情地暴露出本身的个性,他们就会对自己写作的内容和方式更加注意了。我承认我也犯一般人共通的毛病:认为自己文笔很不错。不过我却要大言不惭地说,我比别人更清楚,要写出好文章有多难。我有很充分的理由。
从前我是在纽约上小学的,刚好他们很重视基本文法。到了12岁,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接着我上了中学,学了拉丁文和希腊文,对英语句型的结构有很大的帮助。我当上文艺社的文书,也在校刊上投稿。当时我隐约感觉到“文笔好”比“文法好”来得重要,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进了大学,所有4门创意写作课我都选修了,接受一些知名作家的教导,而且是文学杂志的编辑,接触到新的、水准较高的作品。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战后,我成了广告文案撰写人员,在一位老专业人员手下学到新的写作技巧,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接着我担任广告客户业务代表。上司的要求很严格,他教我遵守写作纪律、讲究文字简明。而我认为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
最后,我加入了奥美。这时,我知道自己文章写得很不错。但,光是“很不错”还不够好。
大卫·奥格威拥有多方面的才华。他最杰出的才华,依我看,就是他改稿的能力。不管我写 什么,他总有办法让它更精简、更紧凑,或加入得体的用语,来改进它。
当时我很欢迎他为我改稿,就像我现在一样,因为我知道要把文章写好有多难,也因为我知道,从我过去到今天的事业生涯中,优良的写作一直有多重要。如果你觉得我这篇文章好像不怎么样,那我应该提及大卫的辩词——本文初次刊载之前,我没有早点完成,让他插手修改。
在奥美,我们非常重视优良的写作。优良的广告写作自不在话下,不过还包括我们的信函、我们的计划书、我们的备忘录、我们的演讲稿。
我们写出和说出的文字语言,正反映出我们本人的特性。如果我们的语文显得才智焕发、精准确切、条理分明,而且很人性化,那么读者便会这样看待我们本人。不论就个人或是就整个公司而言,如果我们的文字沉闷无趣、晦涩含糊、漫无章法、浮夸不实,我们也就会被认为是如此。遗憾的是,我们有太多人仍然会写出前后不连贯的备忘录、充满广告术语的计划书、虚张声势的书信。
◎是清楚,还是含糊?
当你提笔写作时,务必不断自问:我究竟想说什么?如果你很认真地这么做,将会惊讶地发现,有多少时候你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的是什么。
在写下每个句子之前,你都必须先思考,而且必须思考每一个用字。接下来,你必须看看自己写下的文字,并且自问:我表达出来了吗?对于第一次碰到这个主题的人来说,它够清楚吗?如果不是,那就是因为“含糊”已经设法渗入了这套方法中。清醒的写作者会有足够清楚的头脑来看待这段文字的本质:含糊。
要写出的简单的陈述句并不容易。这里有个方法可以做到:想想你要表达的话,写下你的句子,然后删掉所有的副词和形容词,将句子简化至最基本的架构,完全让动词和名词来发挥表达的作用。
如果你这个基本句并未精确传达出你的想法,你就是用错了动词或名词。这时就要努力找出正确的用词。在优良的写作中,真正携载大炮的是名词和动词,形容词和副词只是装点门面用的随军杂役。
多年前,奥美曾为“维护纽约市清洁”运动准备广告。当时由我负责这件事,而我必须发表一场演讲,来向本市各层面的领导人物以及媒体介绍这项运动。我很用心地写了演讲稿,然后拿给大卫看——让他“改进”。
他只更动了一个字。我心想:谢天谢地,我总算做到了。在长达10分钟的讲稿当中,只更动了一个字:他把我的“一群漫不经心(thoughtless)、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改成“一群野蛮(barbarians)、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
第二天,纽约时报报导的标题赫然竟是“一群野蛮、在我们的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
如果你写了一篇8页的东西,不妨试着改写成4页。这样能强迫你思考,强迫你删去重复而凌乱的部分,强迫你简化。我保证写成4页效果更好。
接着进行比较难的部分—把稿子改写成3页。简化,再简化。
“可是,”你会说:“如果我把所有你认为是凌乱芜杂的部分都去掉,又把每个句子都删节成光秃秃的骨干,我还会剩下什么呢?我所显示出来的个性怎么办?写作风格又如何呢?”
在此我又要向我的友人金瑟求援了。他在耶鲁教授写作已有多年。他说:
“你必须先删节你的文稿,才能把它建构回去。你必须先了解你有那些基本工具,以及它们是来做什么用的。如果容我以木工的比喻来赘述的话,你必须先俐落地锯好木材,才能钉上钉子。然后你可以把木材边刨成斜角,或是在顶端添加优雅的装饰,如果那是你的喜好的话;但是你却绝对不能忘记你是在进行一项有某些守则依据的技艺。如果钉子不牢,你的房子就会崩塌。而如果你的动词效果薄弱,你的句型结构摇摇晃晃,你的句子就会四分五裂。
首先要学会钉钉子,如果你所建构出的东西很结实耐用,单纯的强度,即能令人满意。但是你却急着要找出“风格”——想要为那些平凡朴实的用字润色,好让读者认为你很独特。你会去追求文字华丽却俗气的譬喻,以及耀眼夺目却浮夸不实的形容词,仿佛“风格”是你可以到一家商店买来,用艳丽的装潢师色彩披挂在你文字上的东西。(装潢师色彩就是装潢师“出厂”时固定的那几个色彩。)(译注:这是一句玩笑话)你应该拒绝这种采购探险:并没有什么风格商店的存在。
风格是写作者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就像他的头发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想要添加风格,就有如秃头男性加戴假发一样:乍看之下,这位原本秃顶的男士好像变得年轻、甚至英俊了些;但是再看一眼——人们对假发总会看上第二眼——就是觉得他不太对劲。问题不在于他头发不齐整什么的,头发是很整齐,而且我们也不得不佩服那个假发制造商完美的技术。但重点是,他看起来不像他本人。
这就是刻意修饰自己文章的写作者的问题——你丧失了让你与众不同的那份特质。读者通常都会注意到你是不是在装腔作势,他们希望说话的人真诚表达。因此,有个基本原则就是:做你自己。”
我引述金瑟这么长的一段话有两个理由:其一是为了他话语中透露的智慧;其二是他说这段话的方式正好印证了他自己的论点。
那几段话正拥有单纯的强度。那些句子都结构严谨、毫不芜杂。但是显然他还根据自己的喜好刨斜了它们的边,在顶端加上了优雅的装饰。属于比尔·金瑟不可分割之部分的那份风格透露出来了,他做的是他自己,那些话听起来就像比尔·金瑟。
“听起来的感觉”对写作是很重要的。这话似乎很奇怪,因为读者是用眼睛在读文章的。但是实际上他是在听他所阅读的东西——用他心灵的耳朵——这远超过你所能理解。
有很多隽语之所以流传下来正是因为它们的音韵。EB怀特(EBWhite,已故美国作家、《纽约人》编辑)在《风格的要素》(The element of Style)一书中,就证明了此点。他建议大家不妨试着将任何一句已流传一二百年的隽语,重新予以排列组合。例如汤玛斯·佩恩(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政论家)的“这些都是磨炼人类灵魂的时代”:
〓
〓●这样的时代,可磨炼人类的灵魂。
〓 〓●生存在这些时代里,是何等磨炼人啊!
〓 〓●这些都是对人类灵魂施加磨炼的时代。
〓 〓●对灵魂而言,这些都是磨炼的时代。
天啊,似乎不像有哪一句话是会流传两百年的。但是当你改写自己的文句时——而且你一定要改写那些文句——要记住你所串连起来的字词听起来如何。它们应该听起来很顺耳,并带有一种节奏感。更重要的是,它们听起来要像是你说的话。
我并不是在建议你写出来的文章应该跟你的话一模一样——如果你也和大多数人一样,那么你的文章就太散漫草率了。但是你必须使用那些对你来说是发乎自然的字句和措辞。 读者一定要听得见你,这样他才能对自己说:“对了,这是查理没错。”(假定你其实就是查理。)
我一直都在反覆强调改写的必要性。各位也许会怀疑我有没有身体力行。大部分的文章我都有改写,我会改写所有重要的文章,通常改写很多次。
有个很恰当的例子就是公司年度报告中那封董事长的信,我已经连续写过很多年了。我听到很多人都认为那些信写得相当不错——不只是我太太这样表示。他们都说那信写得很清楚、很简洁,听起来似乎写得毫不费劲——正像我。
有一年,我改写了4次。然后寄给我的6个资深合伙人,听取他们的建议。他们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想法,我都加进去了。然后我把这第6个版本寄给大卫·奥格威,说:“请改进。”
在等候他评语的这段时间,我又自行重新修改这封信。当大卫改好的文字寄来时,我很得意地用电传打字电报告诉他说,他所建议的更改之处,有一半我已经先改好了。其他的更改,有些我并不同意,因为那听起来不像是我的口气。其余的我都同意,也都改进去了。于是这篇“写得毫不费劲”的信便付印了。
像这篇文章的第一面,我也是写了又改,其计6次。然后我又想到那封管理顾问公司寄来的信可以当作本文的开头。
你们可看出他的信写得有多糟,对他事业生涯的伤害有多大。从这个小故事,你们就可认清优良写作的重要性,我们都需朝相同的方向迈进。以下,我再次引用友人比尔·金瑟的话,我引用过他许多话,这段是当他提及自己修改有关“单纯”的两页最后定稿的部分。他说:
虽然这几页看来有如初稿,其实它已经被改写和重新打字过四五次——就几乎和其他的每 一页一样。每次改写,我都尽量把句子写得更紧凑、更有力、更精确,同时删掉每个没有发挥功用的组成部分,一直到最后我有一分清楚的定稿可以交给印刷厂为止。然后我再从头仔细看一遍,大声念出来,而且总是很惊讶有如此多芜杂的部分可以这样删掉而对文章有好处。
前面我曾建议,你用8页篇幅写出来的内容,应该删减成4页,然后再改写成3页。也许你以为这是不可能的,你会认为我是夸大其词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当然啦,要我们这样大刀阔斧地把煞费苦心写就的创作删掉,是很痛苦的。但是却是有可能的。让我再以狄更斯为例。
在他最后15年的生命中,他成了位专业的读者——读的是他自己的文章。例如,他每年一次的美国之行,是一年一度戏剧性的高潮。他最受欢迎的读物之一,就是《圣诞颂歌》(译注:已改编成电影《小气财神》)。为了有利于时间因素,他不得不把这本书删成不到一半。
请看看他本人所读的该书修改稿的头3页。
请注意他如何强迫自己毫不容情地将故事削劈成只存骨干。请注意他如何继续修改剩余的部分:“斯克鲁基后来始终没有漆掉老马利的名字。多年后,它依然屹立在那里,在仓库门上:斯克鲁基与马利。”
当他完成阅读后,读者大众听到了他们钟爱的《圣诞颂歌》,丝毫不知他们所听到的只是其中的三分之一。
是的,一定有可能把你的——还有我的——不朽字句删减成一半,然后再删减掉一些。
◎狄更斯修改的《圣诞颂歌》第一页
最伟大的作家总是会为自己的作品孜孜不倦地劳碌。查尔斯·狄更斯是历代最卓然出众、最多产的小说家之一。那些故事似乎是那么不费力地从他笔下流泻出来。但是到底有多不费力呢?
这里是《圣诞颂歌》第一页手稿。前两句很干净:“马利死了,首先要说。这事是毋庸置疑的。”
从此以下,几乎每一句都被狄更斯的第二个念头——他的修改——改进了。在第三句,请注意他如何考虑表达究竟是谁签名登记埋葬了马利。好像这有多重要似的。
我们很难看懂他所有的更改之处,那家印刷厂一定度过了一段很开心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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