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侨城汉唐大厦上班的黎新森日前刚进办公室就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如下:“恭喜您定制短信精品业务每月封顶费用30元,如需退订请发短信9到××××6069退订!本月如无退订下月将继续收费!谢谢合作!”他顿时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因为从未定制任何业务。正打算按指示退订时,同事小白提醒他:“很可能是钓鱼的,发过去就是确认而不是退订,不少同事都上过当了!”黎先生赶紧打电话10086一查,果然没有相关业务定制的记录。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广告主&CT=2&Url=http%3A%2F%2Fwww%2Esearch%2Ehc360%2Ecom%2Fcgi%2Dbin%2Fseinterface%2Ecgi%3Fclass%3D%B9%A9%D3%A6%D0%C5%CF%A2%26word%3D%B9%E3%B8%E6%D6%F7" target=_blank>广告主不合法或低效用的运用手机短信广告。目前手机短信广告主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不法行为的广告主,利用高科技不正当地谋取利益,通常称为“黑短信”。由于手机短信的隐私性,运营商无法核查短信内容,通过特定软件一次群发短信可以达到上万条,每条最低才0.018元。低成本高效率,骗一个是一个。第二类是短信内容提供商(SP),为了用户能订阅付费短信信息,多表现为诱惑性的信息,譬如声讯台广告、手机链接美女网站等。还有更具技巧性的打感情招牌,声称是久未谋面的老友来问候,用户一旦回信息就会自动定制某项月租费不等的服务。经过媒体报道和公安部门的提醒,手机短信广告不得不背上“骗人”把戏的舆论黑帽,其后果就是短信广告的可信度严重缺失。第三类是意识到手机短信作为新广告方式的商家,充分认识到并主动积极利用资源,却苦于对新媒体的特点、用户群没有深入地研究分析,过于重视广告发布费用低廉而忽视评估广告效用,简单形成手机短信广告无效果的结论。
手机用户:短信广告遭遇信任危机
“您对于无线广告有哪些恐惧和不安?”在最近由清华大学工业&CT=2&Url=http%3A%2F%2Fwww%2Esearch%2Ehc360%2Ecom%2Fcgi%2Dbin%2Fseinterface%2Ecgi%3Fclass%3D%B9%A9%D3%A6%D0%C5%CF%A2%26word%3D%B9%A4%D2%B5" target=_blank>工业工程系饶培伦博士组织进行的一项调查研究中发现,43%的人认为是“我可能成天都被人追踪”;60%的人认为是“我的个人隐私会被商业信息所侵犯”;而大约80%以上的用户认为是“太多广告拥堵到我的手机上”以及“完全不知所云的垃圾广告”。手机广告淘金者似乎为商业模式考虑得过多,而对手机用户的感受考虑得过少。海量的、如同牛皮癣一样的群发短信广告,以流氓式的入侵方式,使得用户不胜其烦。
记者随后进行的一项随机调查,也间接证明了目前短信广告现象的影响而失去了用户信任。记者通过街头面访、邮件、QQ、MSN等方式发出了调查问卷,在回复调查的24人中仅有2人表示,平时会看折扣机票广告短信,因为短信的方式很方便,随时可以照着订票。而其中有22人明确表示,不会看广告短信,因为从不相信广告短信。真假实在难辨,为了省心索性一竿子统统打死,一概不信。看来监管已经成为手机短信广告的一个最大的瓶颈。
广告传播者:委托广告为主
记者昨天手机上一共收到6条广告信息,其中两条地产商的广告信息。而每天这种广告都在源源不断地塞进记者的手机里。昨天,当记者根据广告上的电话到一个楼盘,售楼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发在手机短信的广告是他们委托给一家广告公司做的,广告公司也是随机抽取的电话号码,一些空号也同样进行了发送。“其实这只是一种新型的广告形式,而且费用比电视和报纸都低,所以我们就选择这种广告进行一次尝试。”
记者问起,这种广告是否通过工商部门的许可的时候,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并不知情。
运营商:三类广告让人真假难辨
深圳移动和联通公司表示,他们一直以来致力于对垃圾短信、欺诈短信的整治,这种骚扰短信一般分为三类,一类通过广告非法牟利强买强卖定制SP运营商的某种套餐,还有一类就是故意欺骗的广告,包括中六合彩倒卖假#发*@票$之类的广告,第三类广告就是商家自行发布的广告。但是这三类广告真真假假让人实在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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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两家公司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深圳移动在2005年10月招募50名“梦网卫士”,对梦网卫士反馈的梦网违规信息进行跟踪、查证,对确认属实的违规SP进行相关处罚。深圳联通则已建设短信安全监控系统,可以设置信息内容的敏感词和监控频次,对深圳用户发出的各类垃圾和违法信息进行监控。当用户发送带敏感词的信息或发送大量垃圾信息时,系统会自动停止用户的短信功能。
通过二次确认制度,以深圳移动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已经主动解决以上问题,用户不用担心非自愿状态下订购包月类、订阅类移动信息服务。深圳移动在收到用户的订购请求后,将向用户发送请求确认信息,只有经过用户二次确认后,才为用户订制业务。这样一来,消费者多了一个“法宝”,无论是被不良SP诱骗而回了短信,还是因为操作失误而误订信息服务,都可以在收到移动发来的核实信息后放弃选择。
不过对于后两类随意发布的广告,两家运营商均表示目前并没有太多的措施出台,也无法从技术层面进行监管。
律师:手机广告侵犯接收方权益
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律师陈秋芬介绍,垃圾短信广告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诱骗消费者消费的短信,这类短信目前已经有明文规定必须告知手机用户,所以侵权行为基本得到解决。还有一类就是不收费的手机广告,这类广告由于没有任何明文规定出惩罚措施,所以即使影响到手机用户的正常通讯也并没有进入维权过程。
她表示,根据《广告法》的规定,这种广告其实也属于商业广告。以普通手机用户的身份,在未取得接收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用户发送广告短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接收方的正常通讯,侵犯了接收方的合法权益。但目前对这种行为尚缺乏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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