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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告记忆效果的几点研究
责任编辑:阳军    新闻来源:中国广告门户网    新闻日期:2006-5-28

关于广告记忆效果的几点研究

The Remembrance Effect Of AD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部  杨文京

史玉柱说过一句话,一句比较经典的话。“中央电视台的很多广告,漂亮得让人记不住。”我们往往记住了一个广告很漂亮,但常常忘记这个广告是卖什么。相反的,我们都觉得脑白金的广告很俗,但都知道它是卖什么的。脑白金的广告曾经被很多的所谓广告业内人士评价为缺乏创意和美感的广告案例。但有趣的是,当年就靠着这在网上被传为“第一恶俗”的广告,脑白金创下了几十个亿的销售额。从这一层面上来说,脑白金是一个成功的广告。土广告打下大市场,不是用偶然性就能解释的。沉浸在艺术美感中的洋洋自得的广告艺术家们,他们是否忽略了基本的商业法则。

广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用户传达一些信息,因此广告传达的信息是否被用户真正的记住了、理解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价指标。如果看过广告的人中,能够记住广告关键信息的不多,那么这支广告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很多的广告公司在追求广告精彩创意的同时却恰恰忽视了这一点。

有人常常以销售增长比率作为广告效果的评价标准。但是,销售额的增长会受许多因素的影响,而且即便是同期销售额的增长也不能够完全归于广告的效果,它可能是以前若干时间各种营销整合的组合效果的进一步延伸。因此,研究广告效果的正确途径应该包括广告对消费者在使用行为、购买行为、产品态度、品牌态度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关于测定广告的效果,人们归纳出了“阶梯效果”的测定方法,即将广告效果分为“媒介传播—广告记忆—态度改变—购买行动”,各个阶段分别测量,各阶段测量的核心分别是“接触媒体的人中多少人看到了广告”、“多少人记住了广告”、“对广告产品认识程度”、“多少人成为广告产品的消费者”。在广告信息的加工阶段,广告效果主要通过记忆的效果来测定。

广告的理想效果就是诱发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发生而这一行为的发生常常是延迟的,这就要求广告的印象必须在消费者心目中保持足够长的时间。对于广告信息的记忆是消费者思考问题,做出购买决策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广告的可记忆性一直被作为评价广告的重要指标。广告记忆评价法分为回忆评价法和再认评价法两种,它们分别建立在传统的回忆和再认心理学研究基础上回忆评价法的理论假设是如果一个广告要影响消费者的行为它就必须在看过广告的消费者“心目”中留下“痕迹”。这种评价方法的理论的典型程序是给被试者呈现广告信息的一段时间以后, 要求被试者尽可能地回忆这些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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